清代臺灣府署「鴻指園」之研究
蔡承豪
衙署園林(「官署園林」)係以官吏為主的群體在官署內或周遭地帶所興築之園林,原主要供具任期制的官員休憩所用。但由於倡建、維護及往來使用者多為地方官紳,休閒交誼與接待往來間,時有涉及公共事務者。故雖非正式的官方建置,卻成為官署以外另一個重要的互動交誼場域,甚有別於私家園林。署與園,可謂共構出仕與隱的二元空間。
清領初期,臺地衙署及軍事設施等公務空間的建置為統治者優先所考量者,故或修葺前朝舊築、或重新創建而逐步建置。至十八世紀中葉,官員的建設熱潮轉向休憩與交誼之用的園林,臺灣府署「鴻指園」即是如此趨勢下的代表案例。作為臺地官場中心之一的臺灣府署,歷經多次興修後規模日趨完備,署旁並已有融會古榕與四合亭構成的「四合仙梁」之勝景。知府蔣允焄更於乾隆三十年(1765)以四合仙樑為創建緣起,建置設備完善,布局工整的鴻指園。藉由其所撰之鴻指園圖、記所呈顯的空間語境,則可觀建園者欲寓意雪泥鴻爪心境,卻又須兼慮避免過度強調休憩之微妙心境。
而鴻指園建置後,成為府城官紳讌集之地,諸多文學創作以其為題以展內心思緒及情懷,亦讓著書者以之為題序標的。然因建築完善,且鄰近府署的情況下,尚須撥供住宿、辦公、設置臨時單位等公務使用,這些需求雖與園林所追求的精神有所扞格不入,卻也可略窺官衙園林更多的面向。後鴻指園因改朝換代而廢園改為軍事設施,但因臺灣府署係承繼明鄭天興州署,而被二十世紀的文人刻意挪用操作連結其與延平郡王祠的梅花之關聯,即便記憶有誤,卻意外地為鴻指園留下歷史鴻爪。而作為觀察清代府城空間變遷的案例,呈顯了空間的性質並非一成不變,歷經轉化與挪用,不斷被賦予新的解讀。